一台黑色筆電忽然出現在飛清手中,飛清掀開筆電,按了一個鍵,許多綠色程式碼頓時密密麻麻地布滿了整個螢幕,在我看來就跟無字天書一樣難以理解。

接著,飛清細長的手指在鍵盤上快速地按了幾下,又在螢幕上點了幾下,我們腳下的地面便開始慢慢地往下降。我抬頭看著夜空上的月亮越變越小,又放眼望向越來越近的地面,感覺就像在乘坐超大型電梯一樣。

我轉身前進兩步,走到村莊邊緣探頭往下看,原來剛才所看見的光禿禿地面上竟有個四方形的凹槽。在完全降落時,草日村與地面上的凹槽完美而安靜的密合,連一點塵煙都沒揚起,而我也總算跟著放下心中的大石。

「這樣就沒事了。」

飛清舒了一口氣後,將筆電螢幕蓋上,以單手將看似笨重的筆電向上一拋,黑色的筆電彷彿與漆黑的夜空融為一體,下一秒就消失不見了。

真厲害,不愧是遊戲開發員!我不禁在心中如此驚嘆。

如果我也有這種能力的話,才能真正保護這個我所在乎的世界吧。不是遊戲技能的強度,而是關於遊戲維護的程式專業。

但作為玩家的我,終究也只是玩家而已。總覺得很不甘心。

 

 

「謝謝你們。」我向飛清道謝。這樣草日村的村民們就能正常生活了。

「沒什麼,這是在下應該做的。」飛清微笑,而笑容又在下一刻隱去,「沒想到製造外掛已經不夠了,他還想要在遊戲內部亂搞嗎?」

「兇手是工口之神。」飛沙單刀直入。

而飛清看來也毫不意外,只是沉著臉點了點頭,「我知道,在論壇上很囂張的那個。」

「你們沒辦法抓住他,直接讓他停權嗎?」姓段的挑眉問道。

「他很會躲。」飛清懊悔地嘆了口氣,「每次在在下快要查出是哪個帳號時……又讓他逃掉了。」

我緊緊皺起眉。果然工口之神是個棘手的敵人。

站在我旁邊的姓段的一臉不以為然,大概是在想遊戲管理員也不過如此吧。不過飛沙倒是沒發現姓段的臉上的不屑,他只是不發一語,擔憂地看著自家哥哥。

飛清哈哈一笑,又將手放在飛沙雙肩上,「別擔心,紗紗,哥哥一定會查出他是誰的。到時候……」

飛清將雙眼微微瞇起,前所未見的狠戾光芒在他眼中一閃而逝。

「到時候不只要讓他停權,還要讓他坐牢。」飛清冷冷地揚起嘴角,與平常三八的樣子判若兩人,堪稱端正的五官此刻充滿了陰狠的魄力,「擅自駭入遊戲內部,破壞我跟古墨的心血……可是要吃官司的。」

說完後,他又朝飛沙溫柔一笑:

「好啦,沒事的話哥哥要先回去工作囉。」飛清輕輕拍了拍飛沙的肩,有些不捨地慢慢將手移開。

 

「姚飛清,這裡有不屬於這世界之人殘留的氣息。」

此時神態嚴肅的古墨叫住了飛清,輪廓分明的臉在月色照映下冷硬得有如石像。

聞言,飛清皺起眉來,眼中藍光一閃,隨後便訝異地睜大了眼睛喃喃道:

「真的……有使用過外掛的人在這裡停留過,而且還剛下線沒多久……」

我登時寒毛直豎。

糟糕,黑桃跟淨血使用外掛的事要被他們發現了嗎?臨時叫他們下線也無法隱瞞嗎?

此時,飛清的目光落在了我身上,使我緊張地額頭冒汗。

「快意少俠,」飛清摸了摸自己的下巴,以審視的眼神盯著我,「你們的隊伍好像少了兩個人啊,他們都是未成年玩家嗎?」

「對。」我只能如實答道。他是遊戲開發員,就算我說謊也沒有意義,因為他要查絕對是查得出來的。

「這樣啊,」然而飛清依然沒打算放過我,「他們今天有上線嗎?」

「沒有。」此時飛沙替我冷靜答道,「應該是使用外掛的人剛才在這裡下線不久吧。」

飛清側過頭,難得以嚴肅的表情面對飛沙,「紗紗,真的嗎?」

飛沙垂下頭來,眉頭輕蹙,「哥,你覺得我在說謊?」

見飛沙如此,飛清立刻臉色大變,雙目含淚地拔腿展臂,要朝飛沙撲抱過去:

「不不不對不起對不起我怎麼會懷疑我親愛的紗紗啊啊啊啊啊古墨放我下來!」

「回去了。」

古墨單手擒住飛清的後衣領,把他像隻小貓一樣地拎了起來後,再把不斷掙扎的飛清往肩上一扛,轉過魁梧的身子。

「等等!」飛沙著急地想要叫住他們,然而古墨卻完全不理會飛沙,連回頭都不肯回頭。

「違反世界規則的人,我一個也不會放過。」

他冷酷地丟出這句話後,便不由分說地跟飛清一起憑空消失在草日村內,留下不知所措的我們,開始擔心起黑桃跟淨血是否會被抓出來停權。

淨血的話對王族的依存度還沒有這麼高,但黑桃他相當需要這個遊戲。現在王族已經是他的精神支柱了。若他被停權的話,不就永遠見不到李了嗎?就算他成年後申請一個新帳號回來遊戲好了,但現實與遊戲的時間比是一比八,沒人能保證到時候身中詛咒的李是不是還活在這世上。就算他到那時還活著,他又能認得新生的黑桃嗎?

姓段的莫名其妙看著愁眉苦臉的我們,彷彿在腹誹:『只不過是遊戲停權,又沒什麼大不了的。』不過他這次並沒有直接開口,而是跟著大家一起沉默,以免又惹人嫌。

 

 

「三王子殿下!您怎麼回來了!」

村民情緒高揚的聲音將我們從思緒中喚回,在古墨跟飛清離開後,他們已經從雕像恢復成活人。而在見到我時,他們又如剛才一般驚喜:

「這麼晚了,還是請殿下跟各位大人去我那邊休息吧!」

「不!」凱又像方才一樣跳了出來,衝到我旁邊高聲道,「當然是要請殿下來住我家!我在格雷當工匠學徒,錢也賺得比以前多,還是讓殿下來住我家吧!」

他們像是今晚第一次見到我一樣熱情地邀約我,從剛才見到我時的記憶似乎全被消除了。又再度經歷一次他們的歡迎的我,此刻心中有種難以形容的不自然感,就好像又重新演了一次同樣的戲碼。

「在我們離開後,村莊有什麼大事發生嗎?」日琳姊微笑,試探性地問向村民們,想知道他們的記憶被干涉到了什麼程度。

「沒有!」凱搶先答,露出了憨厚的笑容,「自從莉黛小姐過來後,我們村一直都很和平。」

「是啊,多虧了莉黛,我們再也沒有受到襲擊了。」一個女村民親密地挽著莉黛的手。

「沒什麼,這是我應該做的。」莉黛謙虛地淺笑,雙頰微紅。

「呵呵,那就好。」日琳姊笑了笑。

我也點頭淺笑附和,但心中則是在疑惑地想其他事情。

看來有關『天空之城』的記憶也被竄改了。在這麼短時間內就能對幾十個NPC的記憶又刪又改的……古墨到底是怎麼辦到這種事的?

不過,只要他們覺得自己過了一段和平日子就好了。

至於記憶是真是假,也沒那麼重要了。

 

 

「殿下是回來看我們的嗎?」凱向我問。

隊上的人此刻都似笑非笑地望著我,等著我說出來草日村的真正目的。

我不好意思地搔搔臉,「因為我有事情想要你們幫忙。」

「請儘管說!」凱雙眼一亮,握拳熱血沸騰道:「我們全村人一定會為殿下鞠躬盡瘁!」

「嗯,其實是……」

我將回藍國的事簡略地說了一遍,也以他們能理解的方式說明了成為藍國國王的條件,跟歸順之民的儀式。村民們聽得相當振奮,有些人甚至還激動地噴出淚水。

「果然殿下是要成為國王的人!」

「我們當然願意成為殿下的歸順之民!」一個男村民興奮地跳了起來。

「這樣我肚子裡的孩子一出生就是殿下的子民了!真是太榮幸了!」一名大腹便便的女村民擦了擦淚。

「請殿下即刻執行儀式吧!」凱率先朝我單膝跪下,明明他早就是我的歸順之民了。

村民們比我還急,一個個的跪在了地上。其實歸順儀式根本不需要跪我,不過在這種氣氛之下,我實在也不好意思掃他們的興。

 

「那我開始了。被權杖點到後就自己起來啊,別再跪了。」

囑咐完後,我拿出銀色權杖,在村民群中穿梭,以頂端的骷髏頭慎重地在他們頭上一一點下。

當權杖頂端落下後,有螢光效果的藍色煙霧便在他們頭上冉冉升起,快速聚合成一個拳頭大小的羅馬字Ⅲ,在夜晚中散發出幽冷的光芒。幾秒後,又隨風消散,而成功收服歸順之民的系統提示便在我耳邊響起。

過了十幾分鐘後,總算全村的人都成為了我的歸順之民。我打開系統查看,現在我的歸順之民已經有六十七人了。雖然離目標五百人還有很長的一段距離,不過我心中也踏實了許多。

 

「請別忘了我,未來的藍國國王。」

此刻莉黛朝我盈盈走來,將身子微微蹲低拉開裙擺,恭謹地低下頭來,兩條麻花辮也垂在她兩頰旁。

 

我相當意外於莉黛的舉動,愣愣地看著莉黛,「妳願意嗎?」

出身格雷的莉黛居然會選擇歸順我,令我有受寵若驚的感覺。

「是的,我願意。」她輕笑了一聲,「我之前不是說過了嗎?您一定能成為一個好君王的,您權杖上的靈魂也是這麼說的。

我低頭看向我手中的權杖骷髏頭,梵奧說這骷髏頭是第三任藍國國王的,也可以說是我的『祖先』。雖然我不像莉黛一樣看得見靈魂,但望著骷髏頭空洞的眼窩,心中竟油然升起了奇妙的安定感跟信心。

「而且,我現在也已經跟格雷沒有關係了,這輩子大概也不會回去了。」

莉黛眼神一黯。雖然她在維修期間曾因擔心而飛回格雷看過,但那段記憶也已經被古墨給抹消。

她認為她已經不在乎格雷了,但若格雷再度發生危機,我想她還是會飛回去盡一份力吧。

 

「我知道了,謝謝妳。」

我將權杖上的骷髏頭往莉黛頭上輕輕放下,藍色的煙霧隨即在她頭上悠悠升起。

《NPC馭靈使莉黛已成為王子快意的歸順之民》

 

 

 

「那現在還要叫他們上線嗎?」姓段的問。

 

婉拒村民們叫我們休息一晚的邀約後,我們和村民們道別,步出草日村外。此時的夜色黑濃如墨,遊戲時間已是晚上十一點,大部分的NPC都已經睡了,要坐馬車往紅國去也沒辦法,就算要他們現在上線也不能做什麼。

「不只是遊戲時間已經是晚上這一點。」姓段的揚起一邊眉毛,「未成年人還是避一下風頭比較好吧?」

的確,剛才古墨已經放話說違反規則的人他一個也不會放過。雖然我的好友名單裡面依然有黑桃跟淨血的名字,代表他們還沒有被停權,但他們已經被盯上了,若現在叫他們上線的話,實在太冒險了。

對玩家來說,死亡頂多意味著掉級。然而若被停權刪帳號的話,在遊戲辛苦經營的一切,就什麼都沒有了。

 

 

--

 

古墨:「違反世界規則的人,我一個也不會放過。」

除了飛清以外。(遠望向很久以前在扮演池中女神玩弄玩家的飛清

 

啊下章應該就要衝紅國了吧

終於啊!!!你們終於要去紅國了!!!!(痛哭流涕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旬玉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